給“臨時保潔員”頒徽章(組圖)

日期:2011-04-22 10:15:46

給“臨時保潔員”頒徽章(組圖)

的哥載客時抽煙最高罰千元

  《南京市公共交通管理(草案)》昨通過政府審議

  的哥載客時抽煙最高罰千元

  新聞上說,上周六一對母女在幕府山風景區(qū)里撿垃圾(本報4月18日報道),這樣的文明行為感動了很多游人。對此,南京市旅游園林局考慮引進獎罰機制,給主動撿垃圾的游人獎勵門票或紀念品。對此,我認為是一個好主意。

  現(xiàn)在,面對大量游客進入景區(qū),景區(qū)的管理力量是有限的。就像幕府山的萬畝景區(qū),僅有十個養(yǎng)護人員,無論如何也照顧不過來,維護良好的景區(qū)環(huán)境更多地靠游客的自覺。這里,引進獎罰機制也很有必要。對少數亂丟垃圾、亂折樹枝等不文明的游客,該教育的就要教育;一旦損害公物的就得賠償損失。還有人在公共場合鬧事的、甚至犯了法,就得請公安部門出面處理。否則,就不能維護景區(qū)內良好的公共秩序。

  同時,對于有良好文明表現(xiàn)的人,如上述的一對母女,不僅其事跡被宣傳,照片上了報,而且也應給其獎勵,這個獎勵不一定是門票。

  去年上海世博會期間,為褒獎文明觀世博、寬容禮讓、互相幫助行為,大會就發(fā)放了“文明觀博紀念”徽章,對文明表現(xiàn)突出的人發(fā)了“收集達人”徽章。因此,可以給這對母女發(fā)“文明觀園達人”紀念章,以利弘揚文明風氣,讓更多的人在景區(qū)內勇當“臨時保潔員”。

  說到底,獎與罰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適當用好必要的手段,才能讓更多的人學會文明、珍惜幸福的生活。

  汪興福

  社區(qū)里幫忙幫成了電腦高手

  蘇永浩,住在盛世花園社區(qū),66歲,上海人,在南京生活二十多年了,家也安在了南京。

  2006年退休后蘇永浩閑著沒事,就到社區(qū)里轉悠。這一轉悠就發(fā)現(xiàn)有事做了。看地上臟了,他拿起掃帚就掃。桌椅放亂了,他就動手擺整齊。有人來辦事,社區(qū)一時忙,他主動給人倒水陪著聊天。整個社區(qū)也把他當做自己人了,社區(qū)還專門提供了一臺電腦給他用。

  說到電腦,蘇永浩表示,“幸虧進了社區(qū),不然還是個連開機都不會的電腦盲呢。”現(xiàn)在呢?雖不敢說是電腦高手,但是社區(qū)一些年輕人電腦壞了蘇永浩也能幫幫忙。“學的唄。你看word文檔簡單吧,當初我把幾張照片放上去,可足足花了幾天的時間呢。”真是活到老學到老,蘇永浩卻微微一笑,“談不上,總不能給社區(qū)幫倒忙吧。其實也是被逼的。你說電腦這東西吧,你要跟它混熟了,它就很配合了。”

  據社區(qū)工作人員介紹,蘇永浩的新點子新創(chuàng)意非常多。簡報和小電影就不多說了,蘇永浩還創(chuàng)辦了盛世社區(qū)的老年科普大學,為社區(qū)普及電腦知識,組織大家迎青奧學英語,唱紅歌,深受社區(qū)老年人的歡迎。姚聰

  本報4月18日C3版的報道

  市文明辦 金陵晚報 聯(lián)辦

  投稿郵箱:njwm@jlwb.net

  大家談

  本報訊 今年7—8月份,中央文明辦將對全國文明城市進行復查。記者昨天從雨花臺區(qū)獲悉,該區(qū)將高標準迎接全國文明城市復查,全面落實《雨花臺區(qū)深化文明城區(qū)創(chuàng)建行動計劃(2009-2011)》。

  記者獲悉,雨花臺區(qū)將推進和諧社區(qū)、平安社區(qū)、綠色社區(qū)創(chuàng)建,放大“鄰里文化節(jié)”、“彩虹志愿服務隊”、“民情流水線”等特色品牌效應,不斷提高社區(qū)居民幸福感和滿意度。加強城鄉(xiāng)結對共建工作,深入開展“黨的溫暖送千家”系列走訪慰問。另外,今年成立雨花臺區(qū)“身邊好人”事跡巡回演講團,進一步放大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使市民對本區(qū)道德模范的知曉率達85%以上。(徐冉 黃韜)

  “身邊好人”事跡

  巡回演講

  廣受市民關注的《南京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草案)》(下簡稱《草案》)于昨日上午通過了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下簡稱修正版),在8月前完成提交省市人大審議程序。

  據了解,《草案》曾于3月底時在南京市政府網站上公示(下簡稱公示版),公開征集立法意見(詳見本報4月2日),在4月11日截止時,共收到民意1057條,其中大部分意見在昨日上午的政府審議中都得到充分考慮,“大體上與公示版相當,僅有部分項進行了微調”。昨日下午,本報邀請了南京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對此次通過審議的修正版與之前的公示版差別部分進行了解讀。

  一、新增項

  的哥載客須禁煙

  解讀:

  “禁煙”條款的新增,可以說是民意的體現(xiàn),1057條來電、來信中,有近10%的市民表示了在打車時司機抽煙,既影響了乘客,也影響了行車安全,更影響了城市形象。

  為此,根據上位法的《交通安全法》中駕車時司機抽煙可罰款50元的規(guī)定,我們增加了的哥運營時抽煙的“成本”,力圖在出租車營運時,杜絕司機抽煙現(xiàn)象。

  禁摩運

  解讀:摩托車營運,究竟是該交管部門負責,還是客管部門負責,一直存在著交叉,此項新規(guī)的出臺,明確了管理主體,也與南京市政府在2014年“禁摩”的初衷吻合。

  二、淡化、刪除項

  “上公交車可免費帶1名孩童”被刪除

  解讀:公示版中“乘坐公共汽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中下列有12項,現(xiàn)在保留了6項,針對公示期中部分媒體提到的“為何僅能免費攜帶1名,如果有2名會否收費”的猜測,本次修正版中給予刪除。

  不過,符合免費乘坐條件的兒童是否可以免費乘坐,在本次的修正版中給予了專門說明,在第三十六條“下列人員可以免費乘坐公共汽車”第(五)項:身高符合免費乘坐條件的兒童。

  為何沒有列明專門的身高數據,我們也考慮到該條例出臺后不久,如果孩子的免費標準身高從1.3米提高到1.35米或者是1.4米,該條例顯得滯后又要修改,因此充分體現(xiàn)了與時俱進的要求。

  三、其他

  公交車頭腰尾牌須醒目


  修正版第三十三條第(三)條:在車身規(guī)定位置設置醒目的頭牌、腰牌、尾牌

  修正版第六十八條(一)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公示版無此項規(guī)定。

  出租車離城須“查報”

  修正版第七十條:出租汽車駕駛員駛離本市不到警務查報站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公示版出租汽車駕駛員駛離本市需前往警務查報站登記,但并無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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