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jié)全家出游,保姆工資如何算

日期:2019-02-23 10:54:00

  一、節(jié)假日出游,保姆工資要付嗎?

  網友周女士:我家有一個半天保姆,國慶節(jié)放假8天,我和老公計劃帶孩子出游,讓保姆休息8天,請問這8天保姆的工資要怎么算?

  律師點評:目前,找保姆有兩種途徑,一是從家政服務公司找,跟家政服務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客戶向家政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而保姆與家政服務公司之間屬于勞動關系,其工資由家政服務公司支付,公司應當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保障保姆作為一名勞動者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如果是這種情況,法定節(jié)假日放假期間保姆的工資家政服務公司不但要照付,如果假期保姆有上班的話,公司還要依法支付其三倍的工資。而周女士與保姆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即無需向保姆支付任何工資。

  另一種是周女士自己在市場上找的保姆,其跟保姆之間應屬于雇傭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結合本案,周女士是否需要向保姆支付國慶放假期間的工資,主要取決于雙方對工資的結算方式,如果該保姆的工資是按月計付的,那么周女士一家因出游而讓保姆休息8天,在此期間的工資,周女士應該照付;如果保姆的工資是按天計算的,那么周女士可以按照保姆實際的工作天數(shù)計算,國慶放假期間可以不予支付工資。

  二、開車帶朋友出游,免責條款有用嗎?

  網友葉先生:前陣子看到溫州晚報刊登了一則報道,說一個人在新疆經商,回家過年時,好意搭載親戚回來,沒想到路上追尾重型半掛車,親戚重傷成植物人,這個人因此賠了94萬元。這個國慶節(jié),我也要開車帶朋友出去玩,我想問一下律師,如果發(fā)生意外,我的責任是不是最大?我該如何避責,簽免責條款有用嗎?

  律師點評:本案屬于好意同乘的案例,好意同乘也稱為搭便車。目前司法實務界對于在好意同乘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搭乘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其歸責原則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

  個人觀點認為好意同乘不屬于運輸服務合同,而是一種無償?shù)暮靡馐┗菪袨?,在免費搭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車主(駕駛員)承擔的是過錯責任,且相對于有償?shù)倪\輸服務合同來講,其承擔的責任相對要低,車主(駕駛員)只對自己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行為承擔責任,并且還可以依據公平原則適當減輕車主(駕駛員)的賠償責任,而對于車主(駕駛員)的一般過失則不負責任。

  在審判實踐中,我們應如何去認定或判斷車主(駕駛員)的過程程度,主要看駕駛人是否存在無照駕車、酒后駕車、高度疲勞駕車、超高速駕車、飆車等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并結合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具體分析認定。一般情況下,駕駛員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重大過失。結合本案,葉先生在駕駛的過程中如果發(fā)生意外,只要其對事故的發(fā)生不承擔責任或承擔次要責任的,一般可以免責。

  在此,提醒各位駕駛員朋友,不管是無償搭乘還是有償服務,車輛行駛作為一種高危險作業(yè),駕駛員應當盡到最大可能的謹慎注意義務,將乘車人安全送達目的地,哪怕發(fā)生意外事故,也能將自己的責任降到最低。在駕駛員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事先簽訂的免責條款可能會被認定無效而不能起到免除責任的效果。

  三、代管行李丟失,旅行社要不要賠?

  網友郭先生:這個月底我報名了旅行社組織的“溫州—日本”旅游。在與某旅行社簽訂出境旅游合同時,旅行社向我提供的“注意事項”中,提出“現(xiàn)金、首飾等重要物品一定要隨身攜帶”??墒俏也糠脂F(xiàn)金、首飾以及電腦等貴重物品肯定要放行李箱的,如果在旅行社的旅游車上行李箱丟失的話,我能要求旅行社賠償嗎?

  律師點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旅游經營者或者旅游輔助服務者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損毀、滅失,旅游者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ㄒ唬p失是由于旅游者未聽從旅游經營者或者旅游輔助服務者的事先聲明或者提示,未將現(xiàn)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由其隨身攜帶而造成的;

 ?。ǘp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三)損失是由于旅游者的過錯造成的;

 ?。ㄋ模p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屬性造成的。

  結合本案,如果旅行社工作人員就該“注意事項”內容已經特別提醒游客,而郭先生未聽從其安排,仍舊將貴重物品放車上而造成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依法可以免除或減輕責任;但如果旅行社只是在簽訂合同時備注了該“注意事項”內容,且未向游客作特別提醒或提示,則不能因此而免除旅行社的保管責任,即依法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游客自身有過錯的,應減輕旅行社的責任。

  特別提醒廣大朋友,跟團外出旅游時,如果確有貴重物品不便隨身攜帶的,應向旅行社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并保留證據,以便維權主張。

  四、因飛機晚點而脫團,旅費能退嗎?

  網友林女士:我原本參加了杭州赴菲律賓長灘島的旅行團,不料出發(fā)時,飛機前后一共晚點了十幾個小時。我一氣之下自行離開。在同旅行社協(xié)商退費時,旅行社說我屬于自愿脫團,不愿退旅游費用。請問律師,我的錢能退嗎?

  律師點評:林女士在與旅行社訂立旅游合同后,因出發(fā)的航班長時間延誤而放棄旅游,其行為雖屬單方解約,但事出有因。根據《旅游法》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游客有權選擇在旅游行程結束前解除合同,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給游客。

  結合本案,林女士到底能退回多少錢,應酌情扣除旅行社已經實際發(fā)生的必要費用后,余款均應予退還。如果航班延誤系航空公司的原因所致而導致游客損失的,應由航空公司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旅行社有義務應當協(xié)助游客向航空公司提起索賠。如果延誤系因為天氣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避免的事件等原因所致,航空公司則可予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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